我公司購買日本企業持有的境內某企業的股權,'
按規定代扣代繳的企業所得稅是在我公司所在地稅務
機關申報繳納還是在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申報繳納?
答: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
有關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7號
)第十六條規定,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
的不同所得,所得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按以下原則確定:
(一)……
(二)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,為被投資企業的所得
稅主管稅務機關。
根據上述規定,您公司應在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申報繳納
代扣代繳的企業所得稅。